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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广州防止年底大规模裁员
距离
[
劳动合同法
]
实施只剩十多天,广州出台紧急文件防范企业「抢闸」裁员,即使是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超过
20
人就要纳入劳动部门
监控。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将在
除两种情况外不得规模性裁员
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管理的通知
》(下称《
通知
》),广州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凡以辞退、向劳动者提出由其辞职或者变更用人主体
(
包括改为劳务派遣和劳务承
包用工等方式
),以及变更劳动合同等其他名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
系(
以下简称「解除劳动关系」)
进行规模性裁员的,不论裁员后是否再使用有关劳动者,或者改由新用人单位与有关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再由本单位使用有关劳动者,均纳入
12
月
31
日
(
含当天
)的规模性裁员「特别」管理。
《
通知
》
规定,除非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属于市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范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规模性裁员。其
他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不符合员条件不办停保手续
据了解,目前企业规避
《
劳动合同法
》
有两大招数。一是合同期满终止,不再与员工续
签合同,避免明年与工龄满
10
年的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二是把自身员工转为劳务派遣
工。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很多劳动合同都是按自然年度签订的,年底前将有大批量合同到
期。根据
《
通知
》,一个单位中合同期满终止的超过
20
人或占总职工人数的
10%
以上,都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门。
劳动保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15 日 内,认为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抄送社保经办 机构等部门,不予办理停保手续。劳动部门采取强硬手段监用人单 位不 符合法定条件的规模性裁员。不停社保就是劳动关系延续的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