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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在3·15平台通过电子地图投诉维权
2018-11-12  浏览:0

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就“3·15”有关消费者维权的问题作出回应。

张茅表示,工商总局首先会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在去年新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之上,今年3·15互联网投诉平台第二期将上线,特点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投诉成功。

此外,张茅还表示,工商总局正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网上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同时也推动实体购物、线下购物的无理由退货的问题。“这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另一方面对商家的商誉也是有好处的。”

张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一是要法律法规健全,二是企业的信用要健全,三是消费者保护权益意识要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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