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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厂废水池为何爆裂伤人

   日期:2018-11-29     评论:0    

本报讯 去年3月,齐贤镇一家印染企业发生因水池爆裂导致两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最近,事故联合调查组对这一事件出具了调查报告,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水池设计图纸提供者朱某作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建议。这意味着,一旦被审判机关认定有罪,朱某将面临牢狱之灾。

去年3月25日下午17时许,位于齐贤镇的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浙江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印染废水处理工程,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水池爆裂,造成两人死亡及污水外溢事件。后经调查,朱某以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的名义开展土建设计,但是设计图纸上没有该公司的正规印章,也没有与该项工程任何一方签订过土建设计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思路与计算错误导致池体最主要的水平向受力构件(污水池底部层间水平交叉梁与侧壁)的设计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最终导致污水池爆裂。依据事实,调查组认定土建设计涉嫌犯罪,建议区公安局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案侦查。

据悉,在柯桥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被立案侦查的已不止一人。2012年10月28日凌晨3时,地处华舍街道的“谭氏服饰布业”,因车间开花机的电动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最终酿成火灾事故,造成睡在车间的两名外来人员死亡,另有两人受伤。调查组认定,作为棉卷车间负责人的黄某某,违法在车间内设置宿舍并安排员工住宿,对外来人员留宿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未对棉卷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未配备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事故发生后,未积极实施自救抢险,反而离开了事故现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多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对黄某某立案侦查。后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8月,区人民法院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责任人不能赔钱了事。”柯桥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柯桥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越来越严格,有关企业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不可目无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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