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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美国贸易大棒:日本的经验与教训
时间:2018-07-04 09:41:46  来源:经济日报  共有条评论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与美国贸易争端延续时间最长、交手次数最多的国家是日本。据日本朋友回忆,上世纪80年代,日本大街上的小朋友和老太太都知道“301调查”。笔者近期梳理了日美贸易争端的全过程,并利用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双边联合研究等渠道,先后同来自日本财务省、经产省、日本银行、日中产学官交流机构、原通产省等部门的官员和研究人员(多为日美贸易争端当时参与谈判者或亲历者)开展了一系列座谈,总结了日本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尽管中美贸易争端与日美贸易争端并不完全相同,但对我国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特别是其中的教训更值得我们从中深刻吸取。

  日美贸易争端的概况

  二战后日本经济经历了十年左右的恢复期,并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了长达三十余年的高速增长期。1955年,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GNP)仅为美国的十五分之一;到了1960年代末,日本的GDP已经超过联邦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日美双边贸易也开始快速增长,并且日本对美出口增速远超自美进口增速,日美双边贸易迅速由日美逆差转为日美顺差,且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为遏制日本的快速崛起以及来自日本的产业竞争,同时也为了打开日本的国内市场,美国从1960年代开始以各种理由不断向日本挑起贸易争端,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

  就行业层面而言,在这三十多年时间里,日美之间共发生过6次大型贸易冲突(见上表),先后涉及到了纺织品行业(1957—1972年)、钢铁行业(1968—1978年)、家电行业(1970—1980年)、汽车行业(1979—1987年)、电信行业(1980—1985年)和半导体行业(1987—1991年)。在早期的时候,日本以“自愿限制出口”的形式先后在纺织品行业、钢铁行业和家电行业向美国作出了妥协。但是到了后期,“自愿限制出口”已经无法满足美国的诉求,并且伴随着美国贸易保护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日本不得不接受诸如自愿扩大进口、取消国内关税(如汽车行业)、开放国内市场(如电信行业)、对出口美国的产品进行价格管制(如半导体产品)等条件,日本汽车厂家甚至选择直接赴美投资。

  除了行业层面的贸易冲突之外,美国还对日本挑起了数次宏观层面的贸易冲突,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日美贸易失衡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件有:1985年,在美国的主导和强制下,美、日、德、法、英等签署了《广场协议》,日元对美元汇率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升值;1989年,布什总统提议讨论直接影响日美贸易失衡的结构性问题,并最终与日本签订了《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要求日本开放部分国内市场,并直接强制日本修改国内经济政策和方针,之后日本政府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公共投资;1993年,宫泽喜一首相同克林顿总统举行了会谈,并发表了“关于日美新经济伙伴关系框架的共同声明”,几乎接受了美国提出的所有要求。

  有什么经验

  通过回顾日本应对日美贸易争端的历史,并结合几位亲历者的口述回顾,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应对当前的中美贸易争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坚持通过对话和谈判缓解并解决贸易争端。对话能够避免贸易争端升级,谈判是化解贸易争端的根本之道。纵观三十余年的历史,无论美国提出的条件多么无理,也无论美国制造的压力有多大,日本政府都坚持同美国的对话机制通畅,并且在对话中保持有礼有节,以不激怒对方为底线。值得一提的是,1994年2月,细川护熙首相与克林顿总统的会谈破裂,日美双方对话一度陷入了僵局。3月3日,美国政府就决定重启“超级301条款”,要在18个月之后对进口的日本商品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4月底,羽田孜首相上任后很快又重启了日美经贸对话。

  第二,多渠道充分掌握各方面信息为谈判赢得议价能力。扎实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工作对日本开展围绕具体产品和行业的事务性谈判起到了很重要的支撑作用。在美国指责日本的纺织品出口伤害了美国的企业和就业时,日方利用多种渠道和多种力量在美国搜集有关美国本土企业受到日本出口产品影响的证据,以在谈判中证伪美方的证据。

  第三,善于利用美国的规则、工具和力量与之进行谈判。在日美贸易争端时期,国际贸易的主导规则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由于美国的纺织品行业主要集中在美国南部,尼克松为了获得美国南部的选票就对日本的纺织品出口进行发难,要求日本必须限制出口。根据GATT的精神,如果美国要求日本采取限制措施,就必须拿出其纺织品行业受害的证据。时任日本通商大臣的大平正方的策略是,如果美国能够证明这一点,日本就会作出一些让步给美国一个台阶下。同时,日本还派调查团到美国进行实地调查,寻找日本的纺织品出口对美国造成伤害的证据。不过当时美国纺织产业界并没有积极向日本调查团证明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最后日本只能得出美国纺织行业并没有受到伤害的结论。

  第四,以贸易争端为契机淘汰落后产能并实现产业升级。客观来讲,日美之间行业层面的贸易争端声势浩大却并没有阻止日本相关产业的崛起。事后看,在贸易争端中萎缩的行业恰恰是符合日本产业升级需要被放弃、被淘汰的行业,而那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产业(如汽车行业和半导体行业)并没有因美日贸易争端而受到抑制。日美贸易争端前后持续三十余年,同二战后日本制造业的重生、崛起、鼎盛三个阶段基本吻合。事实上,当美国就日本纺织品出口挑起贸易争端时,恰恰是日本第一次产业升级之际,借助“自愿限制出口”的手段,日本实现了对纺织业“过剩产能”的淘汰;无独有偶,当美国针对日本的钢铁产品发难时,又恰恰是日本第二次产业升级,日本再次借助“自愿限制出口”的手段,实现了对钢铁业“过剩产能”的淘汰。

  第五,借外部压力推动国内改革和市场开放。

  除了美国的要求之外,日本政府自己也在推动一些改革,比如中曾根内阁时期日本政府开始以《前川报告书》为蓝本重点推动结构改革。中曾根内阁就巧妙地借助来自美国的压力,推动了国内的改革和市场的开放。1985年,在里根总统和中曾根首相峰会上,美日共同启动了电信行业开放,最终消除了日本在电信行业的贸易壁垒,系统性地开放了日本的全国市场。1990年以后,日本根据“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改善了包括通关在内的与进口相关的各种程序,改善商业惯例,促进商品进口。同时,日本政府也更加强化反垄断法的运用,在规制缓和、行政指导等方面改善政府行为,在民间企业的采购中强化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作用,实施有效的特许审查制度等。

  有什么教训

  不容忽视的是,在应对日美贸易争端中,尤其是当美国从个别领域转战到结构性问题和宏观层面之后,日本也出现了自乱阵脚的情形,犯了一些严重的失误。事后看,这些政策失误对日本经济的伤害,远大于日美贸易争端本身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第一,以经济妥协换取政治资本导致日本在对美谈判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美国是一个善于利用政治借口搞经济制裁的国家。1972年,为了使美国尽快向日本归还琉球群岛(冲绳)的施政权,时任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美日纺织品贸易协定”谈判中向美国做了比较大的妥协,接受了数量巨大的“自愿限制出口”要求。后来为兑现这一承诺,日本政府甚至选择出巨资购买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并销毁掉。将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捆绑在一起,表面上看日本对美国在贸易谈判上的妥协换回冲绳的早日回归是一次划算的交易,但是这种妥协实质上变相承认了美国对日本挑起贸易争端的依据,为美国后来向日本接二连三挑起更多更大规模的贸易争端、不断提出新要求提供了合理性,将自身置于谈判中的被动地位。无独有偶,1993年,日美贸易谈判接近破裂,而此时恰逢七国集团(G7)峰会在东京举行。为避免谈判破裂,时任日本首相宫泽喜一同克林顿总统临时举行了秘密会谈,在没有任何经济大臣陪同的情况下,几乎接受了美国提出的所有要求。

  第二,崛起过程中出现的狭隘的爱国主义情绪和舆论没有得到很好的管控。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正值鼎盛时期,整个国家都处在一股崛起情怀中,一大批描述日本崛起的书籍问世,如傅高义撰写的《日本第一》和石原慎太郎撰写的《日本可以说不》。根据日本专家描述,当时美国是贸易和财政“双赤字”,日本政府内部甚至有一种声音,认为可以“教一教美国怎么做得更好”。这种不合时宜的骄傲情绪,对形势误判也有一定的助推作用。

  第三,政府内部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弱化了日美谈判中日方的议价能力。根据一些亲历者的回忆,当时日本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谈判时,日本政府内部的这些问题被美方所利用。美国驻日本大使馆工作人员对日本各职能部门逐一拜访,先是对所拜访部门的工作表示极大的认可,然后请所拜访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受部门利益驱使,加之各部门之间缺乏横向联络机制,相互之间信息不畅,每个部门都向美方提供了一长串其他部门的问题。最后美方列出了一份很详细的有关日本政府各部门的问题清单,导致日本政府在谈判中非常被动。

  第四,内外协调不力导致一连串政策失误并最终酿成经济危机。“广场协议”后,日元升值导致贸易顺差减少,经济增速和通胀水平双双下行,为应对“日元升值萧条”,日本银行开始不断放松银根。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国内过剩资金剧增,为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提供大量的流动性,进而推动了投机热潮的高涨,最终酿成了1991年平成泡沫的破裂。与此同时,《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签署以后,日本政府开始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大量公共投资。这些低效率的公共投资挤占了大量的资源,极大地伤害了宏观经济运行的效率;而快速上升的公共债务加重了日本政府的财政负担,加上伴随经济增速放缓的税收收入下降,日本的财政可持续性受到了极大伤害。直到今天,日本的政府债务水平都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陈昌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杨光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