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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伊诗曼纺织公司虚开发票 涉案金额1.21亿元
时间:2015-05-21 09:47:54  来源:信网  共有条评论


  一家在青西新区注册从事棉制品加工的商贸公司,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竟然收购了高达3000多万元的棉花原料,如此巨大的业务量牵出了重重疑点—— 这家业绩惊人的公司只有一间无人使用的办公室,公司的注册、财务等均由一家会计事务所一手操办,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工厂,通过发票显示的3000多万元原料也不存在,甚至公司的老板只是一个识字不多、根本不明白自己是“老板”的普通农民。随着黄岛公安分局调查的深入,一个涉及山东、河北、黑龙江、广东、福建五省、涉案金额高达1.21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浮出水面,一直深藏不露的幕后推手,也终于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胃口”巨大的小公司

  这家公司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正是因其巨大的“胃口”。2014年7月,原胶南市税务部门在对当地企业进行日常管控时,发现一家名叫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的企业,业务包括棉花原料加工和贸易等,说其“胃口”巨大,是因为这家才成立了两个月的公司,取得了3000多万元的农产品进项发票,并且对外也开出了大量的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这家企业两个月收购了3000多万元的棉花原料,并迅速加工成成品对外销售一空。

  业务量呈如此爆发式增长,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面对这一公司表面上的信息和业务,民警最初的疑问是,这家公司为什么要在原胶南的区域进行注册?根据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老板名叫王建安,是邹平人,邹平当地有充足的棉花原料供应,作为一个重要产业,当地有非常丰富的原料、仓储、人力、物流等成熟资源,王建安为何放着条件如此优越的环境不去,偏偏要把加工厂放在原胶南?通过其发票往来情况来看,该公司是从聊城采购原料,运输到本地加工。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警方与税务稽查部门对这家公司的账务进行调查,从中发现了更大的问题—— 这家公司从2014年5月份成立以来,其取得的进项发票,是聊城市东昌府区一家农产品合作社和另一家农副产品公司开具的,发票的内容是收购皮棉,共计3000多万元,同时,该公司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对外开具的发票,也就是以出售产品名义开出的发票,共计2600多万元。但是,当民警和税务稽查人员拿着收购皮棉的发票到聊城市国税局、高唐县国税局进行排查时,发现发票是伪造的,发票上的印章与实际印章不符。

  一无所有的空壳

  然而当警方开始要摸清这家公司的老底时,发现这家公司近乎是一个空气。这家公司注册地址,也是办公地点,在珠海路附近的金石大厦里,当民警前往时,发现这里只是一个面积很小的办公室,没有公司的门牌,只有几张办公用的桌椅,没有任何人在此处工作。这显然连皮包公司都算不上,只是一个空壳。这家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皮棉加工厂,发票上显示的3000多万元皮棉、卖出的加工成品,根本不存在。

  通过调查,警方了解到这家空壳公司的财务是由当地一家正规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管理。通过走访这家事务所发现,该公司是由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事务所代为注册的,甚至连那间不大的办公室,也是这家会计事务所帮忙租来的。经过多方调查,警方确认这家会计事务所对该空壳公司的真实业务并不知情,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记账,收取一定的代理记账费用,其直接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性不大。

  作为唯一与犯罪嫌疑人有过接触的一方,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回忆,2014年5月份,一名自称是邹平人,名叫徐飞的年轻男子来到事务所,表示自己的老板想在本地找一个地方开工厂,从事布匹加工,想让事务所代理注册个公司,租一个简单办公地点并且负责给公司记账。这些都是事务所的正常业务,所以他们就帮对方办理了一系列的手续。几天之后,徐飞带着老板王建安来了,在注册公司的相关手续上签字确认,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这个空壳,就这么架起来了。

  此时正值我省组织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鉴于案情重大,黄岛公安分局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对此案展开调查。与此同时,经过调查确认,以王建安为老板的这家空壳公司,共向10家企业虚开了2600多万元“成品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些发票已经全部抵扣,给国家税款造成380多万元的损失。

  虚开发票的“黑色经济”

  虚开发票的不法分子是为了非法谋取“卖票”的利益,而买票的企业则是为了非法抵扣税款,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应有缴税义务。

  以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这个空壳公司为例,它是整个犯罪链条的中间环节,将自己伪装成加工企业的它,上游是原料提供企业,终端是成品收购企业,比如一家服装厂。

  在正规合法的情况下,伊诗曼公司从上游采购皮棉,那么其上游企业收了货款之后,就会给伊诗曼开出“皮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了这张发票,伊诗曼就可以去税务机关按规定抵扣一部分税款。同样道理,伊诗曼将皮棉加工成布匹,销售给下游的服装厂,收到货款之后它应向服装厂开出“布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装厂可以用这个发票抵扣一定税款。

  简单来说,在伊诗曼公司的犯罪链条中,由于整个环节必须是相关联的,因此它伪造了采购“皮棉”的发票,用不存在的皮棉生产了不存在的布匹,再将不存在的布匹,卖给了10家相关企业,并给这些企业虚开了260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伊诗曼公司赚取了虚开发票的“票钱”,这10家企业用这些发票去偷漏税款,双方各取所需。

  全国追捕,抓获幕后推手

  通过大量调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伊诗曼公司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证据,但是对于这个空壳公司背后的人,专案组却一无所知,案件陷入被动。

  老板是名“群众演员”

  王建安、徐飞这两个目前仅有的嫌疑人员,均不在青岛。如果贸然实施抓捕,一旦其中一人没能到案,会不会造成其他犯罪嫌疑人闻风而逃?专案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之后,决定设计让两人主动“投案”。

  在与税务机关沟通后,税务部门执法人员出于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见面沟通的需要,约伊诗曼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建安见面。果然,2014年7月25日,徐飞开车拉着王建安来到原胶南,到税务机关与执法人员见面。

  这是专案组第一次与王建安和徐飞两人见面。王建安时年60多岁,是邹平当地一位非常普通的老农民,识字不多,话也不多,但通过交流,可以确定的是,王建安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更不明白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更让民警惊奇的是,王建安与徐飞并不熟。2014年4月,自称名叫徐飞的男子找到他,说有一份好差事给他干,只需要到青岛签几个字、按几个手印就行。徐飞给王建安3000元钱作为报酬,每次去青岛,徐飞车接车送,管吃管喝管住。对于王建安来说,这近乎是天上掉馅饼的差事,所以他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而且也并不关心来青到底是干什么。

  有了王建安这位群众出演的“老板”,付钱让会计事务所跑腿跑手续,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这个空壳,就这样成立了。

  深藏不露的幕后推手

  与王建安比较简单的身份不同,将自己包装成老板司机兼助理的徐飞,却有着更多的“故事”。通过青岛伊诗曼公司的运作情况来看,专案组分析这是一伙极为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真正的主角一定不止徐飞一个人。

  面对民警的审查,徐飞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坚称自己就是一个开车的司机,不知道伊诗曼公司的真实情况,也不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狡辩称自己和公司的业务没有任何关系。

  狡辩最终没有任何意义,随着调查的进行,专案组很快就确定徐飞的真实身份—— 出生于1978年的他是邹平县青阳镇人,真实姓名为张海平。但是无论民警怎么说,张海平就一口咬死公司的事情与他无关,对于谁还涉及到公司、空壳公司背后真正的老板是谁等问题,张海平要么避口不谈,要么就胡搅蛮缠。经过一番拉锯战的较量之后,张海平终于松了口,说出了另一个人,他的岳父江明。

  按照张海平的说法,伊诗曼公司是他岳父江明一手筹划的,而他只是负责跑跑腿,公司的业务实际由江明控制。但是,张海平仍然坚称公司是否涉及违法犯罪,他并不清楚,也与此无关,把自己和岳父划得很清。

  为了尽快落实情况,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民警继续围绕着张海平以及其社会关系的情况进行排查,另一路民警火速赶赴张海平老家,寻找江明。但遗憾的是,尽管专案组迅速出击,但是狡猾的江明却在王建安与张海平一起来青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涉及五省的灰色网络

  尽管江明一时间不知去向,但是随着张海平的归案,案件背后隐藏的一个巨大网络开始逐渐浮出水面,伊诗曼公司只是冰山一角。

  伊诗曼公司给1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这10家公司的相关人员都涉嫌违法犯罪,从7月底开始,专案组开始在聊城、滨州、菏泽等地,转战大半个山东省开始调查取证。滨州沾化一家公司从伊诗曼公司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专案组前往调查时,多次传唤该公司负责人,他不是出差就是有事,始终不肯现身。见此情况,专案组决定开门见山,直奔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从伊诗曼公司处购买的是“布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该公司很久以来就没有从事与布匹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巨大压力之下,该公司负责人最终不得不投案自首。

  而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一个涉及五省多地市的巨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网络终于浮出水面。在这些从伊诗曼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的公司,有的还从其他人处购买发票,有的在购买发票的同时,也以类似的手法对外销售发票非法牟利。在专案组赶赴菏泽成武调查一家企业时,这家企业的老板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税款,已经被河北警方抓获。

  通过对已有线索的调查,专案组发现此案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分布在省内的聊城、滨州、成武以及河北省衡水市、黑龙江省海林市、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厦门市等地,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高达1.21亿元。

  由于此案涉及区域广,专案组迅速向上级提请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由各省市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线索,在当地对涉案人员展开抓捕行动。

  抓获幕后推手

  江明到底去了哪?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在邹平当地江明的老家进行秘密走访排查,根据江明的日常生活规律和习惯,以及其在当地、外地的活动情况,专案组分析判断,他极有可能就藏匿在邹平当地而没有外逃。

  在经过了连续四天四夜的蹲守后,8月22日,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江明极有可能在次日与情人见面。在掌握这条线索后,专案组连夜开始在青阳镇展开蹲守。8月23日,江明果然出现在情人住处附近,当其进入情人家中后,专案组果断强攻抓捕,成功将江明抓获归案。在抓捕现场,专案组民警就从江明随身行李中,发现他用于联系不同客户的七部手机。

  经过审讯,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江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明承认,在2014年5月份,他安排张海平到原胶南市注册一家公司,从当年5月至7月,伊诗曼公司伪造收购皮棉农产品发票、虚增进项税的办法,向10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额达2600余万元。

  2014年10月,该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全国收网行动开始,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赶赴广东深圳、福建长泰、黑龙江海林进行落地核查,通过与各地警方连续一个多月的联合侦查,又相继抓获另3名犯罪嫌疑人,3人均为非法购买发票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解读

  介绍开票也能构成犯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相关链接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一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