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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督查组“点名批评”苏州无锡南京
时间:2017-12-28 09:49:21  来源:中国纺织网  共有条评论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第一、二、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京、无锡和苏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分别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2月27日省第一、二、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南京、无锡和苏州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南京、无锡和苏州3市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探索生态环保机制体制改革,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压力层层衰减,部分区域、行业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尚未完全化解等问题。

  (一)南京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2016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南京市未按要求出台贯彻意见,11个行政区中有9个未制定相关文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未压实压紧。二是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短板。设置在长江的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大多存在违法项目或排污设施。2016年完成整治的46条河段,2017年7月仍有29条为轻度黑臭,2017年3月南京市7条河道因黑臭问题被住建部挂牌督办。三是部分区域和部分行业环境问题突出。南京化学工业园、金陵石化及周边、梅山钢铁及周边等区域内,石化、钢铁、电力企业高度集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区域环境质量普遍较差。四是大气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形势严峻。臭氧成为空气质量超标重要因子,2017年1-8月臭氧超标52天,同比增加12天,占超标天数的71%。南京市、高淳区未经省政府批准,对多处生态红线区域进行调整,部分生态红线区域存在违规开发建设活动,老山森林公园一级管控区内违规开发建设东山大峡谷景观改造工程等项目。全市仍有180余座露采矿山废弃宕口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二)无锡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无锡市土地开发强度大,部分地区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严重超过环境承载力,其中江阴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超40%,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仅占12.2%,严重挤压生活、生态空间。二是太湖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1至7月,全市161条重点河道中53条水质为劣Ⅴ类,13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8条水质未达到2016年度控制目标。1至7月,太湖无锡水域COD浓度同比上升12.5%,蓝藻大面积聚集51次,同比上升34%,最大聚集374平方公里,为2008年以来最大面积。三是部分行业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无锡市共有1305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仅为8%,总体呈现分布散、风险大等特点。印染企业污染面广量大,全市有纺织印染企业336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50%。四是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不到位,2016年太湖沙渚饮用水水源地总磷指标有6个月未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全市每年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能力缺口分别达1.46万吨、1.43万吨。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突出,2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带病运行”,1家垃圾填埋企业超负荷运行。

  (三)苏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苏州市未将部门环保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压力传导不到位。违反《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规定,太浦河、望虞河沿线1000米范围内仍有31家危化品生产使用、贮存企业。二是环境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盐铁塘新丰桥镇断面2016年未达Ⅳ类考核要求,今年1-8月,断面水质仍为Ⅴ类。苏州工业园区4条黑臭水体仍未编制整治方案。沿湖地区池塘标准化改造进度缓慢,7.7万亩鱼蟹池塘养殖废水直接排放。1-9月,苏州市燃煤消费削减量仅完成年度任务的26.7%。三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苏州市印染、电镀、喷水织造等行业排污量大,整治成效不明显,全市印染企业2016年排放废水1.6亿吨,中水回用率仅为18.8%。“散乱污”问题严重,吴江黎里华莺村集聚标牌制作、喷漆等小作坊1400户。四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长江苏州段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沿江布有4个化工园和258家化工仓储、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安全隐患较大。2013年以来,全市共关闭电镀、化工等重污染企业1755家,除其中20块场地进行了评估外,大量被污染场地尚未排查治理。

  督察强调,三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按程序移交三市市委、市政府,由三市组织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期间,南京、无锡和苏州3市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3165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1102件、限期整改791件、停产整改642件,关闭取缔308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01件、共处罚款5887万元,查封扣押219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8件、行政拘留8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刑事拘留8人,约谈471人,问责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