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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惠企政策助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19-12-24     来源: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    浏览:48    评论:0    

12月19日,石狮市召开惠企政策宣讲会,深入解读2020年及现行各级政策,促进石狮企业高质量发展。石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春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拥军主持会议;市领导林进全、张永安、陈贤明,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会长林宏楠,市相关部门、高新区、各镇(街道)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上,石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春辉发表了重要讲话,并表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重点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申报和加快兑现,让企业实实在在受益。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林宏楠会长结合自身感受,就营商环境差异对比作出分享。参照厦门等地税收政策,结合石狮情况提出建设意见,同时表示石狮纺织产业联盟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下面对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里涉及纺织服装产业做梳理解读。

1.推动项目建设

在约定时限完成全部投资并建成投产的,按照投资强度每亩达200万(现代物流150万)给予75元补助;投资强度每亩300万给予112.5元补助;对列入重点项目按项目所在区基准地价70%确定出让底价。

2.一般技改

服装成衣制造规上企业,年度成衣生产设备投入1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下同)的20%予以补助,超过2000万元(含)的部分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制造业规上企业当年度生产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含)的,实行超额累进补助,生产设备投入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部分,按设备购置额的6%予以补助;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15%予以补助;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20%予以补助;超过2000万元(含)的部分,按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技术提升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补充:

本条款只针对规上企业,规上企业请通过所在镇街道企业办申报,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补助对象不包括环保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租赁设备,视同购置(改造)设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补助金额超过当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地方经济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石狮留成增值税43.75%,企业所得税35%),可以2年内地方经济贡献总额为上限进行兑现。购置额以当年正式发票为准,申报金额含税计算,补助不含税部分。纯技术提升项目提前向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备案,涉及厂房新建或改扩建的技术提升项目须提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经申报认定后兑现。

3.培育创新群体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或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孵化毕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3年每年经济贡献超过50万元或3年累计经济贡献超过150万元并落地我市的,在毕业当年奖励20万元。对命名为“国家创新型企业”“福建省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4.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经技术合同登记的,按企业对项目支付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输出服务,经技术合同登记的,按项目交易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知识产权

对申请登记地和授权地均在我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转移转化(自主实施或许可我市其他企业实施)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万元补助。对申请登记地不在我市、授权地在我市落地1年以上并转移转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补助1000元。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计补助不超过15万元;同一自然人同一年度补助不超过15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在申报补助年度将专利地址著录变更出我市辖区的,不再给予补助)。

6.支持校服企业

对我市校服企业参与域外校服招投标,年累计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按在我市开具销售发票总价的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我市校服企业参加国内校服装备展览会等重点展会(包括省级协会及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展会)的,每个展位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单个标准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单家企业每次展会补助展位数不超过4个。

7.培育做大电商商贸企业

对限上电商商贸企业纳税信用合格且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分三档给予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全额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80%的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下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50%的奖励。

拓展电商新零售业务。鼓励限上电商企业创立自有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品牌电商在知名第三方交易平台投入广告费(直通车、钻展)500万元以上的,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梳理解读一直是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政策对接方面,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派出2名秘书对接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并驻点,整理纺织服装产业相关政策并推送给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协助其申报补贴,解决了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至今联盟共整理产业政策30余份,逐条解读注释115项,帮助企业申报各部门各类奖励政策,资金预计达5572万元。后续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将整理各级最新政策推送给企业,为企业解疑答难。

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将以“聚势集源,振兴产业”为宗旨,以创新、共享、责任、诚信为理念,为会员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全方位呵护,多层次服务,立体化护航,借助“诚信”与“协同”之力,使得会员不断成长、发展以及壮大,加速推动石狮纺织服装产业链的转型升级与发展,帮助石狮纺织服装产业再建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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