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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纺织鞋服产业三年跨越计划
时间:2015-02-10 16:05:15  来源:闽南网  共有条评论


   日前,石狮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石狮将成立市纺织鞋服产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石狮市纺织鞋服产业升级三年跨越行动方案》,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力争到2017年全市纺织鞋服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为了推动上述行动方案,石狮将加强载体建设。全力推进石狮市纺织服装发展基地、星期YI服饰创意博览园、甲骨文纺织服装创新发展云、国家纺织面料馆、意大利面料馆、国贸中心、海西电商园区等公共平台建设,支持石狮服装城、国际轻纺城、石狮辅料城等专业市场发展壮大。

  关键词:专项资金 购置智能设备 补助30%

  石狮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市纺织鞋服产业发展需求,提升产业的智造能力。

  支持建立智能化生产标准车。购置智能化设备的服装制鞋企业、纺织印染企业达到一定额度,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实施技术改造。服装制鞋规上企业当年度购置(改造)设备总额200万元以上的、纺织印染规上企业当年度购置(改造)设备总额40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4%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条款对各类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奖励,对由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中小企业参与、联盟企业数量超过20家的产业联盟,按1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单个联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关键词:商业模式 线上线下融合 抱团拓展市场

  力推纺织鞋服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也是这次行动方案的重心。

  支持线上线下融合。支持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和发展电子商务,每年重点支持20家优秀商业模式创新示范企业,按2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

  支持开展新兴外贸业务。对新建生产性自营出口公司并开展业务的,按1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补助。

  支持抱团拓展市场。对参与政府组团、在统一展区内参加国内重要展会的参展企业,按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对参与政府组团参加境外展会的参展企业,按2万元/标准展位的标准予以补助。

  关键词:金融手段 便利两证办理 支持多渠道融资

  支持多渠道融资,引导各金融机构将纺织鞋服作为重点支持行业,确保2015年度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2014年同期水平。

  便利“两证”办理和抵押融资。对首次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告期)办结;“两证”抵押登记原则上3天内办结,合并办理“两证”抵押权注销和再次抵押登记。实行顺位抵押贷款,维护原顺位在先的银行办理续贷后的抵押优先权。

  建立企业融资风险共担和补偿机制。设立成长企业项目库,将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融资项目列为重点内容,并纳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共担基金和“助保贷”的信贷对象予以扶持。由政府及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石狮市纺织鞋服融资担保公司。对为项目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日均担保责任余额5‰的比例补偿。

  规范和发展行业转贷周转基金。继续发挥布料、纺织服装、外贸等行业转贷周转基金的作用;严格落实“五不”要求,对还款逾期30天以内、经协调全额还本付息的企业,不予记入信用档案。

  关键词:人力资源

  支持人才集聚 再造产业优势

  支持纺织鞋服专业人才集聚。

  对新落户石狮的“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分别予以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落户在石狮的设计师工作室成功对接该市10家以上纺织鞋服企业、合作协议交易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合作协议交易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设计师、面料辅料采购师、时尚买手、质量分析师、时尚搭配师、面辅料检测等实用人才,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其年收入的6%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