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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新国标明起强制施行

   日期:2018-12-06     浏览: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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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商场内选购童装。 王勇 摄

8月1日起即将强制施行的新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引起了宁波业界的高度关注。“新国标施行后,对童装的安全要求更高了,从面料的采购到检测,成本都有所增加。”昨天,多家宁波服装企业的老总这样对记者说。

1至3岁宝宝衣服必须符合a类标准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获悉,原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经过一年的延期,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和2003版国家标准要求24个月以下婴幼儿服装要符合a类标准不同,此次新国标将a类标准适用婴幼儿的年龄进行了延长,要求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服装必须符合,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和老标准相比较,新国标对婴幼儿服装规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适用年龄段上。”市纤维检验所高级工程师金美菊昨天向记者介绍说。

她说,根据安全技术类别,我国的服装被分为a、b、c3个等级,a类等级要求最高,可供婴幼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这3个等级的划分标准有ph值、色牢度、异味、甲醛、芳香胺等。她解释说,如a类服装的甲醛含量就要求在20mg/kg以内,b类服装含量为小于75mg/kg,c类服装为小于300mg/kg。

“婴幼儿皮肤娇嫩,对穿着的服装比较敏感,最适合穿着a类等级的服装。”金美菊说,新国标除了这一规定外,还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不少商家不知有“新国标”一事

昨天,记者走访了童装批发比较集中的望湖市场和轻纺城等地,发现大多数服装的标签上注明的都是原料、含量和洗涤方法,找不到新国标所要求的内容。

记者发现,一些需要直接接触皮肤的婴幼儿服装的价目标签上虽注明了“甲醛含量:b类”的字样,但没有显示ph值。

“这是以前进的货,还没批完。”一位摊主告诉记者。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新国标一事时,摊主笑着摇摇头。记者随后一路问下来,只有个别称“好像听说有这回事”。

在望湖市场,一家童装批发摊位的摊主表示,童装要按什么标准生产,那是厂家的事,与他们关系不大。

在宁波城区一些主要商场的婴幼儿服装品牌柜,记者发现婴幼儿服装的吊牌上都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的相关字样。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里所有大小在100cm以下的童装用料都需达到a类标准,并需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100cm以上的则基本都为b类标准。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也有不少适合2岁到3岁的婴幼儿服装上,还标着“b类”字样,甚至在部分摊位或童装店里,还出现了“c类”产品。

生产商:童装成本增加但不轻易涨价

昨天,宁波一休童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伟绒等童装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国标实施后,童装生产企业将增加原材料成本。同时还增加了检测项目,检测费方面也有所提高,其中童装企业成本增加最大。

“面料安全最重要,现在我们采购面料都从正规的大企业采购,从市场上采购的不能用了。”吴伟绒说。

增加的生产成本是否会转嫁给消费者?她表示,目前服装行业市场低迷,许多厂家要打折促销才能保证销量和利润,因此一般不会轻易涨价。

记者从市服装协会了解到,新国标冲击的对象主要是作坊式的童装生产商,对于大品牌的童装影响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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