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纺织服装企业免费注册推广
有机 印染  棉纱价格 越南 棉纱 棉花 印花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亚洲新闻
越南工商部公告在网站试办核发FORM D原产地证明书作业流程
时间:2015-05-25 12:48:14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共有条评论


   越南工商部已于本(2015)年4月24日发布第4082/QD-BCT号公告,有关在网站试办核发FORM D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为C/O)作业流程规定,并自公告后开始实施。

  依据前列第4082/QD-BCT号公告规定,工商部将遴选后在越南工商部www.ecosys.gov.vn网站公告适用试办核发C/O越南厂商名单,试办期间暂订为3个月,按实际核发情形调整试办期限。试办核发C/O之厂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从事生产及出口货品,且需在工商部www.ecosys.gov.vn网站之eCOSys管理电子原产地证明系统,申报核发C/O。

  二、无违反货品原产地法令规定之情事。

  叁、获得工商部公告适用试办之对象。

  申请核发C/O的厂商,可在www.ecosys.gov.vn网站之eCOSys管理电子原产地证明系统,申报及传送文件,包括按该系统制定申请原产证表格格式填写资讯、依据越南工商部第06/2011/TT-BCT号公告第9条第1项c点至e点规定所列电子档单据和文件(File)。该等文件上应具备申请厂商电子签章(由权责机关发给)。

  受理核发C/O机关自接获厂商传送申请文件后在网站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检具列印该审核结果文件及依前列第06/2011/TT-BCT号公告第9条第1项b点规定,填妥C/O纸本后提交核发C/O机关,该机关自接获齐全申请文件起后2个小时内,核发纸本C/O。

  厂商可自行选择在网站或依据第06/2011/TT-BCT号公告缴交纸本申请核发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