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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凡客事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倡议书》
时间:2012-05-04 09:35:09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共有条评论


  各电子商务企业及有关单位:

  近日,凡客诚品官方网站推出系列T恤,并大量非法盗用国家领导人图片做大幅广告,严重触犯了法律,已遭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遭到网民、舆论批评。

  作为一家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地位的B2C企业,凡客诚品在此次的广告宣传中俨然犯了最低级的法律错误,是国内电商企业发展有史以来性质极其恶劣的事件,暴露了互联网发展中一些网站经营者法律意识的缺失。

  针对凡客诚品此次“触目惊心”的知法犯法恶性事件,作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特发起本次倡议,呼吁共同发起电子商务发展遵纪守法倡议书。近年来,中心积极参与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网络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的草拟,中心所发布的报告、数据、内参等得到了国家各大部委和广大电子商务企业的广泛认可。

  本《十条倡议书》全文如下,望各电子商务及有关单位共同遵守:

  一、自觉学法守法。守法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底线,守法是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系列的商务活动,才能得到国家和用户的认可。作为行业领军网站负责人更应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把好企业的法律关。

  二、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每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作为网络经济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企业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政策纳税。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主动向用户、供应商等开具正规发票(包括电子发票)。

  三、保护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企业应严格执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考虑权利人、商家、平台、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合理诉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透明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同时,电子商务企业把好“版权关”,不售卖没有授权的产品。

  四、反对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网络经济也不例外。电子商务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坚决反对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严格遵循专卖商品法律法规。对与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材等专卖商品,电子商务企业不用触碰相关专卖商品法律法规,应当获得相关部门特许后再行销售经营。

  六、诚信经营。诚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根本,电子商务企业应以诚信为本展开商务活动,在标价、促销、售后等方面严格兑现用户承诺,坚决反对虚标原价、虚假促销、售后放空等不诚信行为。

  七、改善用户体验。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平台建设,加大在服务、系统、物流等方面的投入,完善用户在下单、支付、物流、售后等一些列环节的购物体验。

  八、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加强企业技术投入,严防黑客入侵,严禁倒卖用户信息。

  九、严格执行快递新规。5月1日起,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颁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切实落实快递“新国标”,尤其是自建物流的电商企业更应做好行业标杆示范作用,坚决抵制“先签字、后验货”等所谓行业“潜规则”。

  十、发挥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电子商务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各项工作前提下,应带头做好行业示范作用,坚决抵制违法、售假、侵权等不正当行为。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举办“2011-2012年度中国网络购物网站排行评选活动”(www.100ec.cn/zt/11wgpx/)与“2011-2012年度中国网络团购行业评选”(http://www.100ec.cn/zt/o2opx2011/),将有关电商网站通过《2011年度中国B2C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与《2011年度中国网络团购行业调查报告》公布,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大环境,促进我国产业的持续、健康、蓬勃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