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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商标“莫言”狂欢莫言:不经我同意注册不妥
时间:2012-11-06 11:05:25  来源:中国品牌服装网  共有条评论


  “莫言”已被注册为服饰餐饮医药各种商标———

  “莫言牌”姚哥庄烧鸡、“莫言”T恤、“莫言”茶具、“莫言”文房四宝……与一些望子成龙的家长拔光莫言旧宅的萝卜这种有点幼稚的行为相比,抢注“莫言”的另外一些人则显然更精明:最近一段时间,一切与莫言有关或无关的产品,都争相往这位诺奖获得者身上贴。早已注册的“莫言醉”品牌竟然竞价到了千万元,对于这遍地“莫言”的情形,莫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忍不住说:“人名不经过我同意就注册不太妥当。”

  记者昨日登录中国商标局网站发现,比“莫言醉”更直接的是,仅“莫言”二字注册的商标就达到三个,注册人分别是一家处于杭州的服饰公司(商品为服装、鞋帽);一名位于吉林长春的孙姓人士(商品为医药制剂);一名是来自贵州贵阳的莫姓人士(主业为备办宴席、自助餐厅)。此外,“莫言香”、“莫言设计”也早已被注册。

  事实上,除了“莫言”二字在劫难逃,莫言作品里的意象“红高粱”等也被用于各种商业开发。围绕着莫言获奖之后产生的一系列无节制的疯狂“开发”让不少人惊叹:这又是一次“魔幻现实”的展演。

  谈到遍地“莫言”现象,莫言说,“关于我名字的注册,希望不要一窝蜂地上,人名不经过我同意就注册不太妥当。希望大家更加理智,世界上有很多很好的名字,不一定非要跟莫言捆绑在一起。”

  名字有歧义 维权有难度

  “莫言”只能无奈 “北岛”基本没辙?

  面对与己无关的“莫言狂欢”,莫言能不能制止别人随意使用他的名字?“莫言”二字受不受姓名权的保护?法律界人士对此看法不一。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专家库成员王迁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具体到莫言能否受到姓名权的保护,则需要讨论一下,“因为‘莫言’二字在中国语言里,就是不要说话,具有不特定性。”他还举了诗人“北岛”的例子,“北岛除了是诗人的名字,北岛又是个地名,所以,如果有人注册了‘北岛’商标,你很难说清楚人家是不是用了别人的名字,但是,鲁迅、冰心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代理过苹果侵权等多宗知识产权官司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认为,“莫言”这个名字的使用,具有显著性的特点,就应该获得相应的保护。对于此前注册的“莫言”牌商标,如果注册时间在5年之内也可以要求撤销,“要求撤销举证要充分说明,在注册这个名字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性,如果当时莫言就已经是非常知名的作家,就可以获得保护。”如果超过5年,就不能撤销,但也可以禁止对方使用。

  中华商标协会赵刚秘书长则认为,姓名和笔名还不一样,笔名的保护主要是从保护公众利益角度衡量,“莫言在获奖之后,我想再抢注他的名字的商标应该是通不过的。”至于之前注册的,他认为“莫言醉”根本就是个伪问题,“莫言愁”行不行?而直接用莫言的名字注册的商标,也很模糊,很难说清楚。莫言的版权方经典博维老总陈黎明告诉记者,已经申请莫言商标保护,未来有人想再抢注“莫言”应该是不太可能了,“我们认为他的名字用于任何商业品牌都是不合适的。”至于此前的商标注册,他们正在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