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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15年,中国纺织企业仍被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绑架?
时间:2016-12-14 11:46:34  来源:中国纺织报  共有条评论

  12月12日,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起因为12月11日,中国入世15年的这一天,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本应终止。然而截至今日,作为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之一,美国、欧盟日本仍没有履行义务。使用“替代国”的做法人为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对中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中国化纤行业饱受其苦

  在纺织行业,感受最明显的莫过于化纤行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美国、印度、巴基斯坦、阿根廷等多个国家对我国化纤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或反倾销复审案件共8起,涉及的产品包括聚酯涤纶短纤、聚酯涤纶长丝、PTA等。反倾销案件的频发不仅对行业、企业造成一定困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化纤产品的出口格局。受被征收反倾销税影响,今年1~5月,我国出口至印度市场的PTA量同比减少24.64%,出口至巴基斯坦的涤纶短纤量同比下降40.97%。

  相比而言,服装类出口企业并未因此受到太多困扰。江苏红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宁波东方宏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都表示服装类产品没有遇到过反倾销的问题。宁波铭朗服装有限公司经理刘波表示:“通常反倾销都用在价格较低的商品上。现在,由于国内人工成本高等原因,中国服装出口都不走低价路线。低价服装订单都在越南等地。”

  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终止是啥意思?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

  简单来说,就是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不可使用第三国同类产品价格来计算倾销幅度。在此情况下,中国商品在全球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理应大幅减少。

  12月11日,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终止。

  然而,日本、美国、欧盟却对此表示不认同:

  据日本共同社12月8日报道,日方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近日,美国媒体报道奥巴马政府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

  在今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近期欧委会发布新立法提案,使用“市场扭曲”原则替代“市场经济”标准。如果认定某国出口产品价格出现“市场扭曲”,则采用“与出口国具有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恰当代表性国家”的数据来替代该国国内价格,进而计算倾销幅度等。名义上是履行了对WTO的承诺,实则换汤不换药。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学博士齐建国对《中国纺织报》记者表示,如果欧盟、美国、日本不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双方贸易将衍生一系列障碍,同时将对全球贸易产生破坏性打击。

  从欧盟眼前情况看,脱欧的恐怕就不止英国一家了。

  因此他认为,从今后一段时间看,欧美日还不敢靠增加贸易关税来打一场贸易战,至于给予中国市场地位的问题还得靠谈判来解决。

  近些年来,欧美日的经济本来就不景气,如果对中国征收高额关税,将导致其出口贸易大幅萎缩、失业率进一步上升、物价上涨、经济增速下滑。

  对于美国来说,中国的纺织和轻工业产品一直举足轻重,如果对中国实施45%的贸易关税,最大的受害者将是美国消费者,而对刚刚回暖的美国市场无疑是一场倒春寒。对于日本,中国是日本最大的商品进口来源国,特别是一些原材料,中国完全有能力控制住出口。

  李克强总理早在今年6月在德国访问时就说过,用法律专业术语讲,这个条款叫作‘落日条款’。也就是说,根据协议,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到2016年12月11日,这个条款都要自动终止。“我是学法律的,我不能说违背法律原则的话。我们需要在国际社会中尊重国际法、国际规则和由此制定的商业规则,这样才能使我们之间的合作在稳定的轨道上前进。如果我们现在对这个条款还需要重新谈判,那我们是不是还要重新谈判关于中国加入WTO的问题?”

  关于【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终止】问题

  日本取消对中国普惠制待遇

  此外,值得纺织企业注意的还有,11月底,日本财务省提出关于特惠关税制度对象国的新规,根据规定,日本将终结对我国的普惠制政策。而我国在日本纺织品原料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越南、印尼、孟加拉及柬埔寨却依然被保留了普惠制待遇。新政实施后,我国原产纺织品原料在日本的进口关税税率将比越南、印尼、孟加拉及柬埔寨高1.06~14.2个百分点。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纺织等行业用工成本平均高出东南亚国家1~3倍,日本普惠制终结导致我相关产品在日本面临更加不利的竞争形势。

  中国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日本普惠制取消影响,避免因政策调整造成的利益受损和客户流失。对日出口企业应尽快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东南亚等国投资建厂,充分利用第三国的成本优势和优惠待遇,借船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