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纺织服装企业免费注册推广
有机 棉纱价格 棉花  棉纱 氨纶 环保 越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纺织政策
关于转发《2012-2014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2-11-19 11:54:20  来源:商务部  共有条评论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2012-2014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陕商发﹝2012﹞685号

  安康、汉中、商洛、宝鸡、延安市商务局:

  为做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茧丝绸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商务部对《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国统制[2012]97号)。现将《2012-2014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4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自2012年9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9月28日。

  二、请各市商务局认真做好新旧报表制度执行中的衔接工作,加强对样本企业信息员的培训,指导按照新的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并确定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与企业联系,并在报送时限截止前及时更正。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电话:029-87291592(传真)

  附件:《2012-2014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陕西省商务厅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