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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将禁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

   日期:2026-01-13     浏览:80    评论:0    
 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已于近日出台,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絮用纤维制品是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的纤维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绒服等,其内在填充物的质量看不见、摸不着,具有一定隐蔽性。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将禁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这是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发布的最新规定,旨在保障产品安全。
 
禁用范围‌:明确禁止在婴幼儿纤维制品(如婴儿服装、寝具)和贴身内衣(如内衣、睡衣)的生产中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
 
‌实施依据‌:该规定源自《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5月发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26年正式生效。‌‌
 
‌修订背景‌:原办法自2016年实施,2025年修订草案新增此条款,以解决再加工纤维(如回收旧衣物加工的纤维)可能存在的卫生隐患(如细菌残留、化学污染)。‌‌
 
‌安全目标‌:通过禁用低质原料,降低婴幼儿和贴身用品对皮肤的刺激风险,符合《产品质量法》对健康安全的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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