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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正品商标 品牌商对贴牌零容忍
时间:2012-12-07 15:22:58  来源:中国品牌服装网  共有条评论


  去年12月,工商部门在南京某商场zara柜台查获大量贴牌服装。经营者常某及其助手宋某承认未经zara公司许可,在剪标服装上安装zara品牌商标。尽管常某和宋某辩称,他们销售的服装跟正品出自同一个工厂,并非假冒伪劣产品,但按照法律,不管服装是真是假,只要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进行贴牌,就是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构成犯罪。最终,常某和宋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小作坊定做1万套zara商标

  常某是上海人,做服装生意多年。去年,他低价购买了一批zara剪标服装——据称是从zara代工工厂流出来的,跟正品一模一样。为了能卖出正品的价,常某指使助手宋某向上海某作坊订购了1万套zara商标,并雇佣工人安装在剪标服装上。接着,他在南京某商场租赁了柜台,将这些贴牌zara服装运来南京销售。工商部门接到举报上门查处时,已经销售掉2037件,得款28万余元,还剩库存5837件,价值117万余元。经zara公司鉴定,这些服装均属“贴牌”,且贴牌行为未经该公司授权。工商部门认为,此案案值巨大,常某和宋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遂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即使衣服是正品,未经许可贴牌也犯法

  今年5月,常某和宋某被提起公诉。审理中,两人承认未经zara公司许可进行贴牌加工,但辩称,其销售的服装跟正品来自同一工厂,事实上就是正品,因此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律师提供的材料,办案机关也没有认定常某销售的贴牌服装是假冒伪劣产品。对此,玄武法院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跟商品真伪无关。即使服装是真品,常某和宋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进行贴牌加工,且情节特别严重,也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最终,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贴牌”有可能是正品吗?为何品牌商都恨“贴牌”?

  为何市场上会有大量“原厂流出”的“剪标正品”,消费者趋之若鹜,品牌商却对“贴牌”零容忍,付出再高维权成本也要灭掉“贴牌”?这要从“代工”、“剪标”、“贴牌”的概念说起。在服装行业,很多品牌商为降低成本,自己不设工厂,而是委托小厂家代为生产,这叫“代工”。但是品牌和商标必须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上,代工厂未经授权,绝对不可以擅自贴牌。这是因为品牌溢价和品牌附加值往往能带来比商品本身更高的利润。所以你明白了,为什么品牌商会如此反感擅自贴牌行为。你也许觉得这不公平,但这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无标正品”和“剪标正品”是有可能存在的,但不会太多。据了解,生产厂家为防止因为质量问题而造成件额不足,生产时,往往会比客户要求的数量多出几件。但外商对加工的服装数量和面料管理都非常严格,加工服装数量多出订单的数量基本控制在3%—10%之间,即100件衣服最多多加工10件。因此,一般相同的款式只有少量剩余,绝不可能大量流入市场。若是市场上几十几百卖家都在卖同一款“原厂流出”,几乎可以肯定大多是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