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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设立印染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时间:2013-07-03 09:31:57  来源:石狮日报  共有条评论


  记者从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了解到,泉州市为促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将石狮市祥芝、鸿山、锦尚三镇的工业集控区建设成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绿色印染生态园区,并推出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面提高印染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泉州市本级自2013年起设立市级印染行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期限暂定为3年。在激励措施中,支持石狮市争取将印染集控区及其公共设施、公共平台改造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申请中央、省专项资金补助。

  鼓励企业技改提升。组织实施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鼓励印染企业引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目录的国内外先进设备和工信部推荐的纺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目录。对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或技术的技改项目,市级财政按照不高于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对市场前景好、示范带动效应强、企业规模较大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印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利用先进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印染产业。重点支持印染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印染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技术创新平台;引导印染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并开展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工作。印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相应奖励。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年销售产值10亿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引进最先进的设备和工艺,不断提高我市高端面料生产比例,推动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化纺织印染工业升级。对年销售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中比上一年增加部分的40%、50%、60%由受益财政奖励企业。

  提升企业技术工艺水平。引导印染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升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并通过兼并重组、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做大做强。力争到2015年,年销售产值5亿~10亿元的印染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产值超过10亿元的印染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10家左右国内领先的行业龙头企业。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纺织印染行业技术研发、信息、物流、人才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建泉州市印染行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据了解,石狮印染行业的港溢、清源、冠宏、鸿泰等已经和东华大学、福州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