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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国家储备棉轮换安排 有序消化储备
时间:2016-04-18 11:43:49  来源:国家发改委  共有条评论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储备棉轮出公告,2016年储备棉轮出将于5月份展开,定价将采取“不对称轮换、先轮出后轮入、多轮出少轮入”的形式,纺织企业关注的储备棉价格、质量、重量等问题逐渐清晰。

  本次轮出的储备棉从质量上看,检验的指标增加,对企业来说更能提前布局采购。纺32支及以下的纱线问题不大,部分储备棉可以纺到40支的纱线,因此生产中、低支纱的纺企是最大的受益者。对于生产高支纱的企业来说,采购储备棉的意愿较低,但储备棉定价使现货市场价格降低,纺企采购成本降低。

  考虑到目前现货市场情况,本次储备棉优先轮出进口储备棉和纺织企业急需的高质量棉,纺织企业对进口储备棉关注度较高,除了质量好以外,更重要的是进口储备棉净重结算,存在溢重的情况。本次储备棉轮出能否达到国家去库存、中小纺企活起来的“双赢”局面,还是要看纺织需求情况。3月份,中小纺企因成本、资金、销售各种原因限产、停产的企业不少,尤其是生产32支以下纱线的企业,受进口纱冲击的影响依然明显。大型纺企中,生产高支纱、混纺纱的企业利润较好,纯棉纱难言利润。储备棉正式轮出后,部分中小纺企又复工的打算,考虑到人工、水电、进口纱价格各项因素,企业将观望储备棉成交价格,选择适合的时机复工。

  下游面料服装方面,3月初至今,黏短、涤短累计涨幅约500元/吨,而棉纱价格缓慢下跌中,部分服装企业在采购面料时已将目光放在全棉坯布,采购量也有增加的趋势。另外服装企业也坦言,现在市场上各种色彩艳丽、功能性的化纤已经被消费者所接受,棉制品想回到“老大”的位置比较艰难。

  以下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储备棉轮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

  2016年 第9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今年起逐步有序消化国家储备棉库存,将储备规模调整至合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棉消化总体思路

  国家储备棉消化主要按照“不对称轮换、先轮出后轮入、多轮出少轮入”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遵循以下四方面原则:

  一是有利于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考虑国内棉花种植和纺织行业发展,处理好稳定棉花生产与消化储备棉、扩大纺织用棉需求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之间的关系,促进棉花生产、流通、加工协调发展。

  二是有利于引导市场平稳运行。储备棉消化要遵循市场规律,轮出保持常态化和机制化,轮入也随行就市,稳定市场预期,方便企业提前规划生产经营。

  三是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尽可能多轮出、少轮入,妥善做好储备棉消化;改进操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减少财政支出。

  四是有利于完善棉花储备调控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动态、规范的储备棉轮入轮出机制,规范储备管理,不断提高储备调控效率。

  二、储备棉轮出有关安排

  (一)轮出方式。储备棉轮出原则上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挂牌销售,如有需要国家将增加其他指定的交易平台开展储备棉交易。

  (二)轮出时间。原则上每年3月至8月国家法定工作日均安排储备棉挂牌竞价销售。当年9月至下一年2月新棉集中上市期间暂停储备棉轮出。

  (三)轮出数量。正常情况下每日储备棉挂牌销售数量不超过5万吨,具体轮出数量以实际成交为准。如一段时期内国内外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快速上涨,储备棉竞价销售成交率一周有三日以上超过70%,将适当加大挂牌销售数量。储存时间长的棉花优先安排轮出。

  (四)轮出价格。储备棉轮出销售底价随行就市动态确定,原则上挂牌销售底价与国内外棉花现货价格挂钩联动,由国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和国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各按50%的权重计算确定,每周调整一次(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

  (五)公证检验。轮出的储备棉由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对质量和重量进行全面公证检验。

  三、储备棉轮入有关安排

  为优化储备棉库存品质结构,在储备棉轮出后少量轮入高品质棉花。轮入时间,集中安排在新棉上市期间(当年9月至下一年2月)。轮入数量,主要根据上一年度储备棉实际轮出情况和当年度棉花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上年度实际轮出数量的30%。如新棉上市后市场供应偏紧,将不安排储备棉轮入。轮入价格,随行就市。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四、2015/2016年度储备棉轮出有关安排

  为了给市场棉花销售留出一定的空间,实现向新机制消化储备棉平稳有序过渡,2015/2016年度储备棉轮出在遵循上述有关安排的同时,对轮出时间和轮出数量作如下细化规定:

  (一)从5月份开始轮出。具体轮出时间为2016年5月3日-2016年8月31日的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轮出总量不超过200万吨。原则上每日挂牌销售数量不超过3万吨,优先安排进口棉轮出。

  五、其他规定

  (一)为做好储备棉轮出工作,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中国纤维检验局将制定储备棉出库、竞价交易、公证检验等方面的相关实施细则,并通过各自官网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网站(www.cnce.com)对外公布。

  (二)在储备棉消化过程中,如国内外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对储备棉消化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和完善,届时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