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意企业和设计师的引进、产业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和评比表彰活动等奖励。
二是推进创意基地建设。启动科创大厦、创意大厦和服装家纺创意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纺织企业、纺织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立研发、实践基地。同时安排200万元,扶持浙江省纺织创意产业研究院。
三是实施人才激励机制。对时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者、中国“十佳”设计师或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设计师,在创意产业基地注册并运行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高校院所在创意基地设立成果转移中心等载体并有经营实绩的,给予20万元内的奖励。
四是鼓励创建“创意品牌”。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每只(件)奖励5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