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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曼、雪尔绵被检出纤维含量名实不符
时间:2011-03-28 15:01:58  来源:中国纺织报  共有条评论


  本报讯 国家质检部门日前发布了2010年第四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电热毯、羊毛衫、家居服3类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电热毯因为质量问题较多,抽样合格率仅47.4%,而羊毛衫、家居服合格率均为75%。

  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外省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羊毛衫进行了监督抽查,15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纤维含量标注与实际不符。由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经销的标明上海佳鳄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秋收旺牌针织羊绒衫,标识为“羊毛71.1%、羊绒28.9%”,而检测结果并无羊绒成分,羊毛含量也仅为34.0%,其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

  纤维含量是羊毛衫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普通消费者一般不能准确判定羊毛衫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只有通过企业正确的产品标识指导,才能购买到满意的羊毛衫。若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不仅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还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此外,质监部门对太原市场上经销的外省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家居服进行监督抽查,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由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分店经销的标明上海蓝怡雪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165/88A金和美休闲家居服,其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田雯)